上海电信美好家十全十美5G畅享融合套餐129档(后付费)首年7折
限时首年7折扣,活动时间:2022年12月8日-12月20日
本套餐协议生效首年资费90元/月,第二年起资费129元/月;首月月基本费=套餐月基本费(129)/当月天数*自入网之日起至当月月末天数。
注意事项
本套餐宽带一次性安装费100元,4K IPTV可选包一次性安装费100元,全屋WiFi豪华版一次性安装费50元;本套餐为后付费5G套餐,本套餐协议期1年,线上办理默认为电子账单 。
月基本费:90元/月;第二年起资费129元/月
国内流量:30GB/月查看详情
国内通话:300分钟(超出后资费0.15元/分钟)
国内免费接听查看详情
国内短彩信:0.1元/条
其它:含来电显示,189邮箱
光网宽带:下行200Mbps/上行30Mbps查看详情
副卡:10元/月/号
业务规则
1、 参加本套餐的主卡和副卡均开通5G上网功能。
2、 参加本套餐,默认成为云宽带客户,云宽带客户可根据提示领取相关权益。客户如退出本套餐,将不再享受云宽带相关权益。
3、 仅限一部手机、一线宽带加入基础套餐;一张主卡最多可叠加两张副卡;每个基础套餐仅可叠加一个固话加装包;手机主副卡、宽带、固话加装包、互打加装包需同名同址且合并开帐。
4、 本活动为包月套餐,除本营销活动说明有特别约定外,套餐内包含的各业务量均限当月使用。新装宽带客户加入套餐的,收取100元/线的一次性宽带安装调测费,免收10元装机手续费。
5、 基础套餐资费标准自业务完工后次月1日生效。业务完工至套餐资费标准生效期间: 新入网客户参加本活动的,按照客户入网当日至月末的天数按比例计算套餐月基本费:首月月基本费=套餐月基本费/当月天数*自入网之日起至当月月末天数(本公式中及以下所有的“首月”,均特指开通业务或参加活动的当月)。可享受套餐内的优惠量(所包含的国内通话时长、上网流量)按照“客户入网当日至月末的天数/当月天数”的比例折算向上取整(上网流量精确到KB、国内通话时长精确到分钟),超出后手机国内上网按套餐规定的超出后资费计收。手机国内接听免费。套餐内189邮箱、来电显示功能费免收。其他业务超出后按套餐规定的超出后资费计收。未注明的其他资费按现行有效的标准资费计收
6、 副卡套餐资费标准自办理后完工后次月生效。业务完工至套餐资费标准生效期间: 新客户参加副卡,按照客户入网当日至月末的天数按比例计算副卡套餐月基本费:首月月基本费=套餐月基本费/当月天数*自入网之日起至当月月末天数。可共享主卡套餐内容。手机国内接听免费。套餐内189邮箱、来电显示功能费和一次性费用免收。各业务超出后按套餐内规定的超出后资费计收。未注明的其他资费按现行有效的标准资费计收。
7、 本套餐已自动开通套餐内流量单月不清零服务。
8、 本套餐按(600元)倍数循环断网。本套餐主卡、各副卡手机当月累积国内上网费用达到600元后(包含按套餐外资费收取的5G/4G/3G/2G的国内上网费用,不含套餐的月基本费、短信、彩信、语音、WLAN、其它增值业务的费用以及各种流量包、可选包功能费),系统将自动为客户暂停无线上网(5G/4G/3G/2G/WLAN)功能。断网后主卡、各副卡、基于上网类的增值业务都将无法使用。手机上网功能在次月1日自动恢复。若断网当月要求继续开通无线上网服务,请至营业厅或致电10000号恢复上网功能(可对主卡、各副卡单独恢复上网功能),恢复后新产生的流量按主卡套餐的超出后资费计收。新增流量及费用继续按照上述规则执行600元断网,按此循环。次月仍然执行(600元)倍数循环断网措施。
1、 本活动协议期为一年(客户参加各类活动对协议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自客户 参加套餐的各项业务开通完工后的次月 1 日起算。
2、 中国电信上海公司将根据客户的宽带接入方式和业务使用情况免费提供必需的网络设备。客户应当妥善保管并使用中国电信上海公司为其免费提供使用的终端设备,因客户原因造成设备损坏的,客户应承担修复费用,不能修复的,客户向中国电信上海公司赔偿与损坏设备等值的金额。未经中国电信上海公司同意,客户不得将中国电信上海公司免费提供的设备转借﹑出租﹑出售或赠与他人,也不得将上述设备用于非中国电信上海公司提供的业务中,一经发现,中国电信上海公司有权终止提供宽带服务。客户不再使用中国电信上海公司宽带业务时,须归还该设备并保证设备的完好可用或者向中国电信上海公司全额支付已领用的设备费用(Modem:265元/个,家庭网关:215元/个,光网络终端(ONU和家庭网关):360元/套,千兆家庭网关:750元/个)。
3、 协议期内,客户如办理套餐变更,或者参加本活动基础套餐的手机和/或宽带如办理过户、停机保号或业务注销(拆机)手续的,视为因客户原因退出本活动,客户应结清之前已使用的费用,并根据所选套餐支付提前退出违约金,违约金计算规则:剩余协议期为 6 个月(含)以下的,收取 1 个月月基本费;剩余协议期为 6 个月以上的,违约金=剩余协议期月份数/12(向上取整)*2 个月月基本费(客户参加各类活动对违约金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套餐(含宽带、主副卡、固话加装包、互打加装包、可选包共享)优惠终止,套餐内产品恢复标准资费。
4、 客户可通过中国电信上海公司指定渠道咨询办理本活动,以客户签署的业务服务协议及《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客户登记单》中确认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