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美好家十全十美5G畅享融合宽带套餐
129元/月,30GB,300分钟,下行200M/上行30M。
159元/月,40GB,500分钟,下行300M/上行30M。
199元/月,60GB,800分钟,下行500M/上行50M。
229元/月,100GB,1000分钟,下行1000M/上行100M。
399元/月,150GB,2000分钟,下行1000M/上行100M。
599元/月,300GB,3000分钟,下行1000M/上行100M。
适用范围:上海市范围内的个人及家庭客户
销售期限:至2024年6月30日;到期后如业务延续,则资费有效期自动延长1年;如不延续,则业务自动失效。
销售渠道:营业厅、线上渠道(公众号“上海电信”、云宽带APP、中国电信APP)、10000号
可售范围:上海市
协议期:1年
其他:
1.详细资费、业务规则等可详询电信营业厅或10000号。
2.告知【2022】电信第7号
一、副卡等规则说明
1、副卡:
1. 月基本费(元/号):10元/号。
2. 包含内容:共享主卡基础套餐内容。
3. 国内接听免费。
4. 超值赠送:来电显示、189邮箱—免费版、天翼云盘-免费版、视频彩铃基础会员。
5. 一张主卡最多可新增4张副卡。
6. 在用4G指定套餐客户迁转至本活动5G畅享套餐的,支持原4G套餐内的副卡迁转至本套餐副卡,迁转生效后按本套餐副卡的资费和规则执行,迁转后本套餐的副卡数量已达到4张及以上的,则不能再新增副卡。
2、固话加装包:
1. 月基本费(元/号):5元/号。
2. 国内通话:共享主卡基础套餐内国内通话分钟数。
3. 超出后语音资费(元/分钟):国内通话0.15元/分钟。
4. 超值赠送:来电显示、七彩铃音。
5. 固话加装包限一部个人固定电话参加(不含ISDN)。客户可按需选择固话加装包,每个基础套餐仅可叠加一个固话加装包。
6. 免收每月月基本费5元/号。
7. ISDN(2B+D)须付清所有欠费并迁转改装为普通固话后方可参加本营销活动。客户需优先改为光电话(无光纤资源覆盖除外)。
3、套餐内手机、固话互打加装包
1. 月基本费(元/号):1元。
套餐内主卡、各副卡、固话之间本地通话免费(“本地”指上海市)。
4、无忧卡(升级版)套餐
1. 月基本费(元/号):5元/号。
2.国内流量(每月):20MB。
3.国内接听:免费。
4.超值赠送:来电显示、189邮箱。
5.套餐超出后资费。
①国内流量:3元/GB,即:不满100MB的,按0.03元/MB收费,达到3元后,100MB(不含)—1GB(含)部分,免费使用;超过1GB的,仍按上述原则(即每1GB收费3元)收费,以此类推。
②国内通话:0.10元/分钟。
③国内短/彩信0.10元/
备注:
1、仅限美好家十全十美融合套餐的客户办理,每个美好家十全十美融合套餐最多可办理7张无忧卡(升级版)套餐。
2、可共享美好家十全十美融合套餐的国内流量和国内通话分钟数,超出后按本套餐的超出后资费收取。
3、所有“国内”业务均仅限于大陆地区使用,不含中国台湾、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地区。
4、所有语音资费均不含拨打各类接入号及声讯电话后产生的特定的通话费或信息费(包括但不限于17909、11808、800等接入号及各类声讯信息费用)。语音计费不足1分钟按1分钟计收。
5、手机上网流量不区分4G、3G、2G网络接入方式,不含WLAN(Wi-Fi),最小计费单元为KB,不足1KB部分按1KB计,不足1分钱的按1分钱计。
二、其他业务规则及说明
1、参加本套餐的主卡、副卡均开通5G上网功能、翼支付功能。
2、参加本套餐,默认成为云宽带客户,可享受指定智家硬盘、云宽带基础功能/安全上网报告功能。云宽带客户可根据提示领取相关权益。客户如退出本套餐,将不再享受云宽带相关权益。
3、基础套餐:
1)仅限一部手机、一线宽带加入基础套餐;一张主卡最多可叠加四张副卡;每个基础套餐仅可叠加一个固话加装包;手机主副卡、宽带、固话加装包、互打加装包需同名同址且合并开帐。
2)本活动为包月套餐,除本营销活动说明有特别约定外,套餐内包含的各业务量均限当月使用。
3)新装宽带客户加入套餐的,收取100元/线的一次性宽带安装调测费,免收10元装机手续费。在用宽带老客户加入套餐的,如果在用宽带包月种类与本套餐不一致,免收升降速手续费。
4)基础套餐资费标准自业务完工后次月1日生效。业务完工至套餐资费标准生效期间:
新入网客户参加本活动的,按照客户入网当日至月末的天数按比例计算套餐月基本费:首月月基本费=套餐月基本费/当月天数*自入网之日起至当月月末天数(本公式中及以下所有的“首月”,均特指开通业务或参加活动的当月)。可享受套餐内的优惠量(所包含的国内通话时长、上网流量)按照“客户入网当日至月末的天数/当月天数”的比例折算向上取整(上网流量精确到KB、国内通话时长精确到分钟),超出后手机国内上网按套餐规定的超出后资费计收。套餐内189邮箱-免费版、天翼云盘、来电显示功能费、视频彩铃会员和一次性费用免收。其他业务超出后按套餐规定的超出后资费计收。未注明的其他资费按现行有效的标准资费计收。
在用客户参加本活动的,若变更前的原套餐资费标准为次月生效模式的,则变更当月至本活动套餐资费标准生效期间,仍维持原套餐资费。
5)本套餐已自动开通套餐内流量单月不清零服务。
6)其他未注明的资费,按照中国电信上海公司标准资费计收。
4、本套餐按(600元)倍数循环断网。本套餐主卡、各副卡手机当月累积国内上网费用达到600元后(包含按套餐外资费收取的国内上网费用,不含套餐的月基本费、短信、彩信、语音、WLAN、其它增值业务的费用以及各种流量包、可选包功能费),系统将自动为客户暂停无线上网功能。断网后主卡、各副卡、基于上网类的增值业务都将无法使用。手机上网功能在次月1日自动恢复。若断网当月要求继续开通无线上网服务,请至营业厅或致电10000号恢复上网功能(可对主卡、各副卡单独恢复上网功能),恢复后新产生的流量按主卡套餐的超出后资费计收。新增流量及费用继续按照上述规则执行600元断网,按此循环。次月仍然执行(600元)倍数循环断网措施。
5、关于协议期:
1)本活动协议期为一年(客户参加各类活动对协议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自客户参加套餐的各项业务开通完工后的次月1日起算。
2) 协议期内,客户如办理套餐变更,或者参加本活动基础套餐的手机和/或宽带如办理过户、停机保号或业务注销(拆机)手续的,视为因客户原因退出本活动,客户应结清之前已使用的费用,并根据所选套餐支付提前退出违约金,违约金计算规则:剩余协议期为6个月(含)以下的,收取1个月月基本费;剩余协议期为6个月以上的,违约金=剩余协议期月份数/12(向上取整)*2个月月基本费(客户参加各类活动对违约金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套餐(含宽带、主副卡、固话加装包、互打加装包、可选包共享、无忧卡共享、增值产品优惠、4K高清IPTV等)优惠终止,套餐内产品恢复标准资费。
6、七天退服务标准:用户办理套餐、加装业务后,自业务完工之日起的七天内(其中融合套餐以最早完工商品日期开始计算),可提供免收违约金退订、销户服务。此服务期间内办理退订、销户不收取违约金,套餐费和使用费仍按商品约定的标准进行收取,同客户同类商品两个月内仅可享受一次该服务。对处于实名制停机、反诈停机、欠费黑名单等限制业务办理状态的设备,以及协议明确约定不适用的商品,不适用该服务。此服务期间外用户申请退订和销户,按现有业务规则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