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电信5G融合宽带990元年缴套餐
5G融合990元年缴套餐:
下行:300Mbps,上行:30Mbps
10GB流量,300分钟,天翼高 清、全屋 WiFi、天 翼看家(3选1)
1张副卡
国内接听 免费,包 含来电显 示、天翼 云盘-免 费版账 号、189邮 箱-免费版
套餐外流量:5元/GB
套餐外语音:0.15元/分钟
适用范围:所有公众用户
有效期限:销售有效期至2027年5月31日
销售渠道:线上渠道
可售范围:福建全省,具体详询当地10000号或参见在线销售页面所示
合约要求:
1.如提前退订年缴套餐,则退费金额=“已缴年缴费用-99元/月*已使用月数(不含订购当月)”且算费为正时,按规则执行退费
2.若光猫及智家等产品设备由电信公司提供,设备所有权归电信公司,合约期24个月(订购生效当月起算),用户承诺合约期内在网,合约期(承诺在网期限)内若提前退订套餐即视为违约,需支付违约金,每部设备的违约金=10元*(24月-已在网月份)。若无法回收终端,需支付终端赔偿款;若归还的终端有损坏,电信公司有权要求用户支付维修费用。
一、销售品业务规则
(一)资费说明
1.国内接听免费,包含来电显示、天翼云盘-免费版账号、189邮箱-免费版账号(手机号码同号)。
2.套餐超出资费:
(1)国内通话:按国内0.15元/分钟计收。
(2)国内短/彩信:0.1元/条。
(3)手机上网国内流量:前167MB按0.03元/MB收费,达到167MB(5元)时,额外赠送用户857MB流量(即5元/GB);流量超过1GB时,仍按上述原则(即每超出1GB按照5元/GB收费)收费,以此类推。
(二)副卡资费说明
1.套内包含1张副卡,不可再额外新增副卡。
2.共享范围:主卡套餐内的流量和语音,主卡套餐外资费。
3.融合套餐包含的1张副卡的月基本费不再另外收取,因此也无法算入副卡保底消费范围,副卡产生的套外资费可算入副卡保底消费范围。
4.停机保号/挂失停机:若主卡办理停机保号,则副卡关联停机保号,分别收取主卡和副卡的停机保号费用;主卡或副卡可单独办理挂失停机。
5.信用控制/欠费停机:主卡“信用控制/欠费停(复)机”时,副卡进行关联停复机。
(三)其他资费说明
1.国内通话和接听免费范围不包括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中国台湾。
2.手机上网流量仅限大陆境内使用,只适用于中国电信移动通信网络,不含WLAN(Wi-Fi)上网。
3.可订购各类流量包、语音包及短/彩信包产品。适用于流量不清零规则。
4.流量抵扣顺序
(1)流量抵扣顺序:定向流量包(含业务区定向)、赠与闲时流量包、闲时流量包、赠与提速包、畅享视频流量包、畅享提速包、流量权益年包、流量权益月包、畅享升级包、1天流量包、3天流量包、7天流量包、畅聊流量包、5G升级会员包、赠与全国流量、套餐内全国流量、非账单支付流量加餐包、流量加餐包、包月流量包、非账单支付季/半年/年包流量、季/半年/年包流量、关怀提速包,超出后执行套外流量资费。特殊套餐资费可拨打10000号查询。
(2)结转流量抵扣顺序:保持原有抵扣顺序不变。
5.流量不清零规则
(1)用户订购的流量除畅享流量、不收费流量、定向流量、后向流量(含群组共享类套餐、流量池、行业功能类流量)、国际及港澳台流量包、日/季/半年/年包,以及其它非周期类非月包不可结转至次月使用外,其余流量均可结转至次月使用,次月仍未用完上月的流量不再结转。
(2)结转流量次月2号到帐。
(3)用户变更套餐,当月流量不结转。
6.套餐迁转规则:5G融合套餐可迁转至其他4G、5G套餐,办理迁转后次月生效。
7.当月套餐外流量消费达到封顶值(600元)则暂停当月上网服务,次月初自动开通;如果客户当月申请继续使用,则可通过拨打10000号申请继续提供服务,按照套外流量资费继续收费;封顶费用包含按套餐外资费收取的主副卡手机上网流量费,不包含用户订购的定向、闲时等各种流量包功能费。
8.请您特别注意:您订购、变更、退订的套餐生效后,若原套餐已停售或下架,或因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暂停销售的,将无法恢复已停售、下架或暂停销售的套餐,您只能选择其它在售套餐;且原套餐退订或变更后,按原有协议约定恢复标准资费计费的,标准资费有可能出现大于退订前原套餐优惠资费的情况。
二、其他规则
(一)生效规则
1.新装融合年缴套餐订购后年缴次月生效,有效期12个月(自生效当月起算)。
首月执行过渡期资费:
(1)订购当月套餐月基本费按日折算(入网当日到月底),费用四舍五入到分,一次性收取;套餐内容(语音、流量)按照对应流量和分钟数按天折算,向上取整;宽带安装竣工后除安装调测费外不再额外收费。
(2)新装融合套餐内的免费高清iTV,则订购当月即不收取iTV基础收视费;新装融合套餐内的高清iTV增装包(10元/月/部),则订购当月高清iTV增装包费用按照办理当日至月末的天数折算收取,费用四舍五入到分;已在用iTV加入融合套餐,则订购当月按照原资费收取,次月起执行融合套餐内的iTV资费。
(3)新装融合套餐内的免费智慧家庭业务(全屋WIFI、天翼看家),费用按照办理当日至月末的天数折算收取,费用四舍五入到分。
(4)套内副卡过渡期资费:用户订购融合套餐,新装天翼主卡及套内所含的副卡时,订购当月该副卡月基本费(10元/月)按日收费,可共享主卡套餐内容,执行主卡套餐的套外资费;用户订购融合套餐,将在用天翼号卡变更为主卡,同时新装套内所含的副卡时,订购当月不收取该副卡功能费,该副卡产生的语音及流量执行融合套餐套外资费标准。
(5)用户订购融合套餐,将在用天翼号卡变更为套内所含的副卡时,订购当月该号卡仍执行原资费,次月起执行融合套餐资费。
2.年缴到期后若续订成功则执行原年缴资费,若续订不成功则按相应月缴资费(99元/月)收费。
3.用户可选择将套内包含的智慧家庭业务更换为更高档次的月租型智家业务,需补齐差价
4.变更、退订:允许变更与退订,次月生效。如提前退订年缴套餐,则退费金额=“已缴年缴费用-99元/月*已使用月数(不含订购当月)”且算费为正时,按规则执行退费。
(二)网络规则
1.使用5G网络须更换5G终端,非5G终端,不能享受5G网络。
2.宽带提示:
(1)用户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互联网相关管理规章,不得利用互联网传播各种不良信息。用户不得从事法律禁止的各种非法经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未经主管部门审批的非法网吧接入、非法带宽转接、非法话务经营等,不得将互联网带宽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私拉光纤进行转接、建立VPN隧道等手段)为任何第三方提供穿透流量接入。电信公司有权对中国电信天翼宽带网络运行情况进行管理和检测,一旦发现用户违反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电信公司有权暂停或终止用户互联网接入并要求用户依法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法律责任。
(2)用户因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导致国家有关部门要求电信公司暂停或终止对用户的服务,责任由用户承担;暂停服务期间用户仍应按约定标准支付费用,如电信公司被要求终止向用户提供服务的,用户已支付的费用电信公司将不予退还。
(3)光纤接入终端如为用户自购的,电信公司提供安装调试,如用户自购终端不能满足业务使用要求的,用户需另行提供终端;光纤接入终端如为电信公司提供的,用户应妥善保管终端,如用户拆除宽带业务,则用户需将终端归还电信公司,如终端发生人为损坏或丢失的,电信公司保留向用户追偿的权利。
(4)宽带的速率受用户安装地址资源、接入终端等方面影响,套餐宽带速率为用户安装地址光纤资源可达情况下的最高速率。
三、适用范围与受理渠道:
1.适用范围:本销售品公众用户皆可订购。
2.受理渠道:本销售品可以在线上中国电信APP、中国电信网上营业厅、福建电信微信公众号上进行订购,具体可售范围与档位可咨询当地10000号或参见线上销售页面。
3.融合套餐内的融合成员(如固话、宽带、手机号码)等移出融合套餐,涉及业务解绑或套餐变更,请您携带身份证件至营业厅办理。